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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培训保证群众“打官司不需求人——鸡东法院多元化调解之九

  发布时间:2019-05-05 16:11:42




    基层调解组织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广大人民调解员遍布基层,贴进群众,了解民意,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地方人力资源优势。为了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的独特作用,鸡东法院先后多次组织开展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的培训活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培训指导,提升了调解员的调解能力,通过常抓不懈的努力,鸡东县业已形成诉与非诉工作衔接良性互动、诉调通道便捷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

    随着城镇建设和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物业服务行业也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一方面加速了住宅小区服务管理方式的专业化和现代化,另一方面也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若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处理此类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则能将一些争议不大、矛盾不深的纠纷化解在诉前。2018年4月鸡东法院通过开展讲座的方式对鸡东县的物业人民调解员作了专门培训指导。

    《物业管理条例》讲解结束后,法官助理何丽群又就当前物业纠纷案件的相关情况做了专题讲座。法官助理何丽群首先通报了鸡东法院近几年来物业纠纷案件的收案情况,并介绍了在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着重对因业主欠交物业费而引发的诉讼案件进行了梳理,并对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如何适用法律法规、如何调解进行了重点介绍。

    鸡东法院考虑口头培训的有限性特将人民调解员培训资料印制成册,送给辖区人民调解员。收到这本资料,人民调解员们赞不绝口,纷纷表示:法院指导民调工作做的太细致了,不仅在日常工作中给予了我们实践指导,还帮助我们整理急需的法律知识和文书样式,这本资料太实用了,感谢法院的贴心指导。

    通过培训计划方案的实施,加强了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之间的相互衔接,弥补了人民调解员专业不足的缺憾,有利于人民调解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增强调解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调处民间纠纷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使得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真正实现人民群众“打官司不求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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