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案子只需要到保险公司交6400元保全责任保险费,就可以保全对方80万财产,真是方便。”当事人宋某拿着保全裁定书说。
2018年2月12日,人保财险鸡西市分公司与鸡东县人民法院举行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及诉调对接一揽子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标志着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及“诉调对接”机制在鸡东落地。
2017年,宋某与鸡东张某签订了借款合同1份,约定宋某向张某提供贷款76万余元,后来张某仅支付了8万余元,宋某多次催促,张某仍拒不还款,宋某2019年3月11日起诉至鸡东法院。
“算上约定的利息,现在张某欠我80多万了,听说他们还欠了其他的钱,万一他们还不上怎么办?”宋某说,“我打算申请保全,但听说保全费还挺高,正在犯愁怎么拿这个钱呢,找谁办,正好听说有财产保全的新规定,就到法院问问情况,没想到鸡东法院2018年便替我们想到了,真巧啊,一下子解决了我们的大麻烦。”宋某激动的说。
2019年3月11日,宋某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市支公司投保保全责任险,2019年3月11日,保险公司出具了保函、保单等全部手续,并于2019年3月11日交至鸡东法院,案件承办人闫树东法官对上述手续进行了审查,在审查合格后,按照程序即时制作了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部门实施,顺利实现了当日受理、当日裁定、当日移送的“零时差”无缝对接。
鸡东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宏宇表示:“之前,如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供与申请保全数额等额的现金担保或房屋、车辆等实物担保,一定程度上影响申请人的资金运转,房屋和车辆作为担保财产要被查封,不能买卖过户交易,影响申请人的正常使用,且不利于市场正常交易;如果出现保全错误,保全申请人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全责任险出现后,保全申请人只需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全责任险,大大降低了保全的门槛,有利于推进后续执行工作的开展,提高法院的公信力。”
鸡东法院副院长付云升表示:“财产保全责任险的出现,简化了保全的手续,申请保全人只需要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险种,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法院审核后即可实现保全的目的;降低了诉讼成本,当事人无需提供等额现金和实物担保,可以保证资金的正常流转及各项交易的顺利开展,在保全错误造成被保全人损失时,损失亦由保险公司进行承担,避免了“赢了官司输了金钱”现象的发生,将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