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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陈冲获2018年度“鸡西市优秀志愿者”称号

发布时间:2019-03-07 15:10:48




    3月5日上午,鸡西市团市委、鸡西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召开全市学雷锋青年志愿者表彰暨青年志愿者理事会代表大会,鸡东县人民法院陈冲获2018年度“鸡西市优秀志愿者”称号。

    陈冲,1991年出生,2016年入职鸡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自此便与共青团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结下了难舍的缘分,积极推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自身的点滴行为帮助着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投身到志愿服务事业中来,奉献了锦瑟的年华,收获了助人为乐的喜悦,展现了人性的友善和温柔,铸就了爱的丰碑。

    政治思想过硬

    陈冲同志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本职工作,以“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为己任,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积极进取,不辞辛劳,积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的良性发展。

    社会责任感强烈

    陈冲同志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多次积极参与普法活动,秉承“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增强法治,为民普法”的信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院工作的特长,深入街道、社区、学校、医院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从而从根本上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意识。

    积极投身志愿服务

    陈冲同志作为一位人民的公仆,始终将为“为人民服务”牢记在心头,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工作,多次参与“主题开放日”活动,向参观者宣讲法院的职责、组成等内容,将原来在人们眼中神秘莫测的“衙门”简洁明了地展现在眼前,让法律在阳光下行使,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所有法院人的孜孜追求。通过多次“主题开放日”活动,让越来越多的人对法院,对法律,对法治由知晓到了解,再有了解到深入,让人们体会到法中有情、法中有爱,同时也意识到要敬畏法律,遵守法律,铭记法律。

    不计得失甘愿奉献

    陈冲同志作为一位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年幼的孩子正是最为依赖母亲的时候,然而陈冲同志却多次因为工作的缘故,将年幼的孩子让自己的母亲代为看管,自己投身到工作中。当工作完毕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时,看见自己年幼的孩子因为母亲没能按时回家而留下的委屈的泪水时,即内疚又无悔。内疚的是没能成为一位优秀的母亲,在孩子需要自己的时候陪在身边,无悔的是为了事业,为了自我价值,为了服务人民而自我奉献。“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就是陈冲同志最好的人格写照。

    有一种生活,只有经历过,你才知道其中的艰辛;有一种艰辛,只有体会过,你才知道其中的快乐;有一种快乐,只有拥有过,你才知道其中的纯粹。一份举手之劳或许能为别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好运,每一份微笑或许能为别人带来一整天的好心情。这是一名志愿服务工作者,方能感受到的别样年华。

责任编辑:王佳炜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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