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你好,我们是鸡东法院工作人员,现就黄某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材料,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件。你先别急着走,需要向你了解一下案件的情况。”
“我还有别的事,这事跟我没有关系,别找我!”
2019年2月26日19时许,这个对话发生在一个被告张某的家门口。在李明山法官承办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经法官助理张佶铭及书记员刘学分别多次与张某联系后,张某一直推脱说自己现在不在家。
在2019年2月26日18时30分许,法官助理张佶铭接到原告黄某打来的电话:“张某家亮灯了,现在能去送达吗?”“能!”法官助理张佶铭立刻与承办本案的李明山法官联系说明情况,并与书记员刘学说明要去给张某送达诉讼材料,书记员刘学表示现在立刻从家出发到单位,李明山法官也说:“我和你们一起去。”就在短短的二十分钟的时间内,三个人从不同的地方集合到法院,又第一时间赶到张某家进行送达。在送达过程中,经过积极的与张某进行沟通并且认真倾听张某的想法,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消除其抵触情绪,最终取得了张某对我们工作的认可。
司法为民,我们一直在路上。在这条道路上,鸡东法院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把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落实在审判执行的实际工作中,服务民生,赢得民心,切实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