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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狗伤人案件:文明养狗 关爱你我

  发布时间:2019-01-24 14:05:54



    有个词叫“一丝不‘狗’”,意思是没有一丝绳链就不能遛狗,而且要仅仅抓牢爱不释手,一定拴绳才能遛狗。不然容易跑丢成为流浪狗、容易吃到脏东西成为生病狗、容易伤人成为害人狗、容易让你暴露素质看着特别丑。

    近年来,狗与人的距离越来越近,从原来的看门护院到现在的形影不离,不得不说狗确实是人类的好朋友。但有时候是距离产生美,距离太近,美就没了。

    2018年10月26日,鸡东法院受理一起原告倪某诉被告李某、王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诉称2018年8月28日早5时30分左右,原告骑着摩托车去早市买菜,路过道边浴池时,被从胡同里突然窜出的黑狗扑倒,原告脸部受伤、牙齿脱落。原告指认是被告家所饲养的犬只,被告否认,经公安民警排查,被告家中并无原告所述犬类,沿途监控也无相关线索。

    原、被告对赔偿一事协商未果,遂到法院起诉。但由于原告证据不足,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扑倒自己的黑狗是被告家所饲养或管理的狗将其扑倒使其受伤的事实,导致举证不能,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从个人角度而言,是对原告是抱以同情的,骑着摩托唱着歌,突然就被狗扑倒了,还没处找人说理。透过现象看本质,还是人对自家的狗疏于管理,养犬不文明,四邻不安宁,遛狗不拴绳,违背法理人情。总之,你若拴好便是晴天,你若拴不好就会跑偏,爱恨就在一瞬间。

责任编辑:王佳炜    

文章出处:哈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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