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发布时间:2019-01-10 10:44:34
根据《2018年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经院党组研究,推荐周晓华、宋丹、赵立娟、李默、詹冀尧、高原、闫树东、杨影、鲍来伟为先进个人,于国柱、龙旭为三等功,刑庭、民一庭为先进集体,梁晓云为调解能手,郭春凤、齐兵为办案标兵。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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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67—5560117
鸡东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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