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元旦节日期间,鸡东法院执行局还在忙碌,及时妥善查封了一起执行保全案件。
申请人于某等5人因债务纠纷申请保全被执行人何某收获的玉米,12月31日及1月1日元旦期间共查封442吨未脱粒玉米棒。为防止保全财产有毁损,减少当事人损失,经双方当事人和案外人、法院工作人员在场见证,将玉米脱粒变卖,共得玉米款33.5万余元,现已提存到鸡东法院。
为了在执行期间更加快捷和高效地处理案件,鸡东法院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在源头上为案件调解和最后执行阶段铺好路、搭好桥,创造一切便利的执行条件,坚决做到案结事了。在立案、审理阶段,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以保全促调解、促和解,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难”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