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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某等22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今日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8-11-13 14:17:29



    11月13日上午9时,鸡东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由鸡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金某某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犯罪案件。这是自鸡东县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首起进入审判阶段的涉黑案件。鸡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孙景龙、鸡东县委副书记毛中一及县各党政机关的相关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代表、乡镇代表及社区代表旁听了庭审。省、市、县多家媒体跟踪报道。

    案件事实

    被告人金某某注册成立H科技公司,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有前科劣迹人员以该公司为依托建立了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在民间借贷领域和以鸡东县为中心的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影响;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多次辱骂、恐吓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索他人财物;任意损毁他人财物;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人身自由;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所涉罪名

    检察机关认为金某某等22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其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分别追究金某某等2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案件审理

    在今日上午的庭审中,法庭逐一核实被告人的身份,告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因本案涉案人数、犯罪事实多,案情疑难、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数天时间。该案将择期宣判。各大媒体也会进行相关后续报道。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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