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诚信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老赖”备受关注,这些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以种种方式逃避执行,有害无益,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2018年10月18日上午,鸡东法院将李某申请执行车某追偿权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车某传唤至人民法院,因其在执行过程中收到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报告财产且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罚款的决定。
经过询问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车某承认其近期一直干着司机的工作,每月收入在5000元左右,却没有履行本案的给付义务,并且在其收到人民法院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时,居然强行撕扯自己随身携带的现金,称“撕毁也不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被在场执行干警制止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车某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同时,被执行人李某的行为涉嫌拒执犯罪,等待他的不仅是拘留和罚款,也可能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以来,鸡东法院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积极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响应上级法院号召,加大涉嫌拒执犯罪打击力度,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人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
2017年初至2018年9月30日,我院共拘留178人,罚款总金额418.7万元,移送拒执32人,现已有两人被立案后移送检察机关。
鸡东法院积极加大“打击拒执”的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增强执行威慑力,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渠道的宣传,使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惩戒工作深入人心,促使多名被执行人主动到人民法院履行义务。
下一步,鸡东法院将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帮助下,全力加强打击拒执犯罪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该类案件在公安、检察部门的具体对接部门,开辟针对此类案件的专门通道,简化立案、审查等相关程序,保证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理。
二是将单一的法院移送改为与申请人控诉相结合,提高追诉效率。具备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在妨害司法机关正常执行活动的同时,直接受到最大利益损害的就是案件的申请人。由于法院执行机构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矛盾,实践中的执行行动也往往基于申请人的发现。因此,可考虑赋予案件申请人相应控诉权利,以有助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减少涉执信访的发生。
三是转变观念,提高打击拒执犯罪工作重视程度。定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结合具体案例加强执行人员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把握,厘清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难点,特别是针对与公安、检察机关衔接的证据要求等问题攻坚克难。树立执行人员信心,促使其克服查办拒执案件时的畏难思想和怕麻烦心理,对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舆论声势。结合日常执行工作开展宣传,将拒执罪作为执行工作权利义务告知的重点内容之一,充分发挥拒执罪这一刑罚措施的威慑作用,强化对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的说服教育力度,加强对个案的剖析、宣传,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通过一段时期的努力,相信鸡东法院打击拒执工作定能得到全面提升,案件申请人的利益定能得到妥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