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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法院:多方互联 完善多元化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8-10-17 13:59:17



    鸡东县法院一直加强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力求做到合力创和谐,推动平安鸡东建设。

    一是人员联用

    为满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需要,建立“县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才库”, 选聘家事行业性调解专家,专家基本情况、业务特长等录入信息平台,矛盾纠纷主体单位和个人可以自选专家或申请县诉调联动中心指派专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目前,全县家事调解人员150名。通过调解员共建共用,实现了调解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二是渠道联通

    县家事诉调联动中心是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指挥中枢”,在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渠道上起到“总阀门”“总开关”作用。经各级家事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纠纷,上报县家事诉调联动中心,由中心根据根据当事人意愿,分流相关部门调解或引导当事人诉讼;在县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家事诉讼辅导室、人民调解员工作室、特邀调解员工作室、律师工作室,县法院组建了由18名法院特邀调解员、12名人民调解员和部分资深律师组成的调解队伍,每天轮流坐班。把畅通家事诉调对接渠道贯穿诉讼全过程,对经乡镇家事诉调联动中心调解不成且属重大疑难案件的,上报县诉调联动中心指派调解专家、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调解或委托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三是调解联动

    为实现三大调解有机衔接、矛盾纠纷联调联处,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县诉调联动中心对一般家事矛盾纠纷,分流到所属镇街、系统化解;对涉及疑难家事矛盾纠纷,指定责任单位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共同化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牵头成立工作组,整合力量化解;对特别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提请县级领导牵头,集中力量化解。在人民调解方面,实行“321”调解法,将矛盾纠纷在村级调委会通过三次以上调解仍未调解成功的才能上报乡镇诉调联动中心;乡镇诉调联动中心两次调解仍未调解成功的,可以上报县诉调联动中心;县诉调联动中心经过一次联合调解仍未成功的,由县诉调联动中心引导当事人走法律程序,各类调解组织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按照“预诊”堵源头、“门诊”解民忧、“急诊”控重点、“出诊” 抓调处、“会诊”破难题、“复诊”查落实的“六诊法,多元多法、公平公正、用心用情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了群众动动嘴、组织来跑腿;在司法调解方面,实行“辅分调审制”,确保诉前辅导、分流、调解、审判有机衔接。

    今年以来,县家事诉调联动中心分流、转办矛盾纠纷269件,直接调处12件,指派调解专家参与调处46人次、21件;县级领导牵头调处25件,化解率97%;县法院委托调解25件,调解成功24件,司法确认24件。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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