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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化解家庭矛盾 司法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8-10-12 16:21:44



    随着经济建设高速发展,个人财富日益增多,社会利益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各个阶层、每一个群体,乃至于每一个个人,都在为权利而努力。在人们交往和合作的过程中,侵权和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为不断化解各种矛盾,维护人民权益,人民法院一直在执法为民的路上,特别是在法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的阶段,司法诉讼成为了矛盾化解的调和剂,强制执行成为民意实现的最后一道防线。

    鸡东法院办理崔某申请执行李某、邹某保管合同纠纷一案,就是典型的家庭纠纷,申请执行人崔某已经年近70岁,几年间将自己存下的存款141000元存在的儿子李某和儿媳邹某手中,一直以来也相安无事,可当老人要提出大额存款时,却被儿女因老人用途不当,帮助老人管理为由,没有将钱交付给老人,一时间闹得矛盾激化,最终诉至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代保管的欠款14万余元后,二被告仍拒不交付。

    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充分了解案情和双方矛盾后,将双方当事人找到一起,把握症结,抓住矛盾焦点,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和释法明理,最终二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的坚持下,将保管的欠款交付给了老人,双方的紧张关系也得以化解。

    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广泛的自由权、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时也相应地保障人民在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享有平等而充分的寻求救济的权利。财富的获取、权利的伸张、纠纷的解决,面对社会变迁和多元化的利益需求及其冲突,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将给家庭纠纷开辟一个出口,执行工作也将为此不懈努力,从小家到大家,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法律环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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