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科学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100个先进集体、201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传来喜讯,鸡东法院法警大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次荣誉的获得,反映了鸡东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水平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面就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鸡东法院法警大队这个优秀的集体吧!
鸡东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成立于1987年,现有司法警察31名,平均年龄30岁,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多年来,这个大队围绕服务审判工作的主旋律,采取“素质强警、规范建警、有为兴警”等措施,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取得了优良的工作业绩。2015年大队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五星级警队”,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多次被中院评为“全市优秀司法警察大队”,2016年被团省委授予“全省十佳青年文明号”,2017年4月被团中央授予“2015—2016年度青年文明号”,5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星级警队创建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9月荣获“全省十佳青年文明号岗位标兵”。
接下来我们看看这些最可爱的人们的日常工作内容吧!
押解工作是法警众多工作中最艰难的一个,因为法警在提押犯罪嫌疑人时,既要保护在审犯罪嫌疑人的安全,避免为对方当事人所伤害,同时又要防止在审犯罪嫌疑人的各种不法行为,以及自残、自杀等伤害自己的行为,这就要求法警在提押过程中了解每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情以及基本的个人状况和心理情绪,同时细心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以便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以最快速度进行制止。
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法院开展安全检查的目的就是要维护法院审判工作秩序,保障法院干警及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它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为及时发现和清楚不安因素、预防有关危害审判活动问题的发生、依法运用一定的方式与方法,按照一定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对有关人员、物品进行查看和监督活动。
众所周知,法警队担负着法院全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担负着每天24小时繁重的值班任务,并且在值班中,随时都会遇到当事人上访缠诉,这都需要法警们耐心细致进行说服教育,以防止矛盾激化。如遇长期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的当事人,在说服教育无效后,法警们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证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
那么对于荣誉他们又是如何说呢?
鸡东法院法警队表示,警队将珍惜荣誉,继续发扬自身优势,必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以过硬的素质、高超的本领,为法院的审判活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