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个小区一个单元楼上楼下的近邻,高某与丁某往日里相处也算和谐,但是由于楼上的丁某给暖气片放气忘记关闭而跑水,给楼下的高某造成室客厅地板和墙体被淹的财产损害,双方关系闹得很僵并且对于赔偿问题一直协商未果,高某一纸诉状将丁某起诉到法院。
在被告丁某同意赔偿500元的情况下,原告高某仍申请司法鉴定并主张赔偿损失4000元,最后鉴定结论是损失价值为752.3元,被告丁某同意赔偿的500元与鉴定结论认定的损失价值752.3元相近。故原告申请鉴定产生的鉴定费用超出被告应承担的比例范围是原告自行扩大损失,应由原告自负主要责任。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752.3元。另鉴定费2500元,被告负担470元,原告负担2030元。
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原告高某的房屋被淹是否是被告丁某所致,被告是否应赔偿原告主张的各项费用。原告在被告同意赔偿的情况下仍然申请鉴定,且鉴定结论的损失价值与原告主张差距很大,有恶意鉴定索要赔偿的嫌疑。
所以,做好自我的经济损失估量,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