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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宋丹荣获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05-04 11:00:01



宋丹荣获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宋丹同志是鸡东县法院政工科文秘,并于2017年4月任鸡东县法院团总支书记。她根据法院审判工作实际,自觉加强学习,锤炼业务能力,提升职业素养,荣获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担任团总支书记以来,宋丹同志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先锋模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五四”系列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金秋助学”圆梦行动、“十九大精神学习交流会”、“新宪法学习交流会”等富有成效的活动,团结、引导、带领全院团员青年不断加强学习,展现出青年干警负责任、有担当、敢作为的精神面貌。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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