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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改革系列报道之六:引进心理干预,着力修复亲情

  发布时间:2018-04-20 13:16:01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鸡东县法院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过程中,将心理干预机制引入到家事审判,针对家事案件当事人实际情况,认真找出矛盾根源,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进一步提升家事审判水平。

    一是建立心理疏导干预制度。建成心理疏导室,聘请2名心理咨询师负责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心理咨询师或者由家事法官在诉前、诉中乃至诉后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救助,让当事人情绪得到合理宣泄,积极促进当事人恢复家庭生活信心和感情修复,化解分歧,弥合亲情,消除对立,抚慰创伤,进而修复家庭关系。

    二是建立离婚冷静期制度。以挽救家庭为己任,构建离婚冷静期制度。对婚姻危机型的“冲动性离婚”,我院以维护婚姻关系稳定、婚姻家庭救治、家庭成员情感修复为目标,向夫妻双方下达《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劝导夫妻双方认真反思,珍惜婚姻家庭,让双方回家“冷静”一段时间,“冷静期”满后,再经过法院多次调解,救治和修复危机婚姻。《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明确了双方冷静期限、冷静期间的基本要求和冷静期满的事项。今年以来,我院共向离婚诉讼当事人下达《离婚冷静期通知书》6份,离婚诉讼当事人均和好撤诉,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建立情感修复制度。我院推行感情调查、情感回归、亲情规劝和案后回访“四步曲”,向离婚当事人下发《修复感情、挽救婚姻计划书》,力促家事纠纷案件从单纯的案件审判向情感修复亲情弥合转变。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家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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