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公告公示

鸡东县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13 11:04:39


一、立案信访窗口岗位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各岗位人员需具备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二、导诉人员应用语文明、规范,能按照来访人员需求进行准确引导和分流。

三、立案人员应指导好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交相应材料,并严格审查,对不属于法院受理或不属本院管辖的,应依法释明并告知有权处理的单位和机关。

四、查询咨询和答疑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提问,耐心解答。

五、材料收转人员应认真核对接收的诉讼材料,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将接收的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

六、接访人员应及时接待,耐心细致,初访必接,有诉必理。认真审查信访材料,听取意见,及时记录来访信息。能当场解答的,应即问即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告知按规定期限等待处理。对集体访等非正常上访的,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

七、岗位考核应按上述各岗位要求,做到职能明晰、任务明确、权责结合、考核有据。

八、岗位考核项目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工作创新与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与作风情况。

九、岗位考核结果要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对信访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