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审判、接访秩序,特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员。
一、本院在审判楼一层大厅立案窗口前设立咨询导诉服务台,对外提供法律宣传资料和诉讼咨询等服务。
二、导诉员每天必须提前十分钟(上午8:20、下午12:50)到导诉服务台履行导诉职责,并做好导诉值班交接工作。
三、导诉员的职责:根据来院人员的目的,对其进行分流和引导,分门别类地提供诉讼和接访前服务工作。
1、对前来诉讼立案的,引导其至立案窗口办理;
2、对前来反映问题的,引领其到本院立案调解中心接待室并通知有关人员接访;
3、对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当场给予解答或联系其他人员专门解答;
4、对前来有关业务庭室(包括收接材料.通知.查询案件、递交材料、接受询问或开庭等)的案件当事人,律师或代理人,安排其等候并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及时接待或证据交(接)换等;
5、对其他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来院参加会议或办事的人员,应通知有关人员到大厅接迎。
四、导诉员应着法官制服,挂牌上岗,举止端庄,对所有来院人员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提供优质服务,使用规范、准确,通俗,文明的语言。对无理吵闹或冲击审判大楼的要配合值班法警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
我们的目的,让您:
少跑一次腿
少找一个人
少等一分钟
少费一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