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鸡东法院贯彻落实市中院刑事审判会议精神 着力推进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8-04-08 16:09:40



2018年4月4日上午,院党组研究贯彻落实市中院刑事审判会议精神


2018年4月8日上午,我院刑事审判庭研究如何落实刑事审判工作规范化

     市中院刑事审判会议召开后,我院迅速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我院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

     一是院党组专题听取汇报,从快部署推进。市中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院于2018年4月4日上午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部署推进落实市中院刑事审判会议精神。刘景峰院长指出市中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明确了刑事审判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指明方向,要认真吃透会议精神,完善措施,细化规范化要求,着力推进我院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三项规程”的推进落实,力争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认真研究刑事审判规范化措施,明确具体要求。我院2018年度刑事重点工作和工作任务,即深入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把握“三项规程”庭审实质化改革重点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责任制度,抓好刑事审判工作。具体要求落实立案审查规范化,按照规范化要求,强化立案审查,从源头上规范立案审查工作;落实证据审查规范化、按照规范化的证据审查表,对刑事案件的各类证据审查标准予以规范;落实庭审规范化,严格按照庭审规范化范本要求,落实庭审规范化和实质化,落实法庭调查程序、完善法庭辩论程序、完善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前制定周密预案,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推进卷宗规范化。

    按照中院下发的刑事审判规范化操作手册执行上述规范化要求,并做到自查、互查,及时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三是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三项规程的应用。“简案快审”案件中,将去年成型的改革经验继续推广和应用,轻型快审案件中,进一步提高当庭裁判率,简易程序案件,力争当庭裁判率100%。“难案精审”案件中,落实庭审实质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于不认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案件按照要求一律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保证被告人权利,并在普通程序的案件中,大力落实庭前会议程序,大力提高关键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率,完善相关人员出庭必要性的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引导刑事法官按照规范和程序开展法庭调查;进一步完善法庭辩论规则,提炼法庭辩论争点,有效归纳、依法处理案件中的事实和法律争议。进一步完善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制度,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如适用速裁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做到当庭宣判,但对于案情复杂、事实证据存疑,当庭无法直接作出认证结论的案件,严格限制庭后调查取证的情形,规范定期宣判制度。要求刑事法官在开庭前熟悉案情,把握关键,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就有关问题,听取意见,将回避、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解决在庭前,把控辩双方的争点和需要重点审查的疑点问题明确在庭前,防止信息不畅,证据突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庭前要制定周密预案,确保庭审依法公正、有效、顺利进行,有效驾驭庭审局面。

责任编辑:邵卉    

文章出处:刑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