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朝鲜族法官,我能用我的点滴知识和特殊方式的服务,来嫁接朝汉民族友谊,增进民族团结,营造和谐安宁,这是我一生的荣耀。在法治天地里,每一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看成是无名小卒,但每个人都有值得放大的社会责任,我们审判工作者更是如此。在历史大责面前,我的点滴贡献微不足道,我只想说,我将永远向先进看齐,永远做默默的耕耘者,做一名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两袖清风的好法官。”
以“弘扬典型事迹·汇聚奋进力量”为主题的首场鸡西市先优典型事迹报告于3月29日上午9时隆重举行,作为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的鸡东县法院鸡林法庭庭长吕仙华在会上做先进事迹报告。
会上,吕仙华用真挚的情感向我们娓娓道来她工作与生活中最真实、感人的事迹,让我们一起聆听她的故事。
2015年,她是黑龙江省第一个走进央视做经典案例解读的法官。2017年,她被评选为黑龙江省“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的法律人,面对用努力与汗水获得的荣誉她却总说是命运的眷顾。
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纷繁案件,她凭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当事人的责任感,熟练的运用朝、汉两种语言,四年审结各类案件700余起,她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多次受到省市法院的表彰。2014年荣获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称号、2015年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荣获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17年荣记个人二等功。
——苦中的快乐,在学与做中登攀
2004年她带着对法官职业的无比向往,怀着对神圣法律的无限崇敬,考入了鸡东县人民法院,当上了一名书记员。为了实现伸张正义的法官梦,她付出了比常人更多的艰辛。攻读司法考试那一年她已经40岁了,身边的朋友劝她:“放弃吧,司法考试那么难,年轻人都很难考过,你都这个年纪了,能考过去吗?”但她想:“别人都能过,我也要拼一下!”在家里,她边做家务边听课件;在单位,利用一切的工作间隙看书做题。学习那段时间,完全没有周末、节假日的概念。功夫不负有心人, 2011年她终于通过了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从一名法律的“门外汉”成为一名专职法官。得知她通过了司考,她的好朋友激动的流下了泪水,她的领导高兴得从椅子上跳起来。他们都觉得她在单位忙工作,在家里照顾孩子,学习的时间那么少,根本就不太可能过司考。她的韧劲震惊了身边的朋友、同学,感染了更多同行。在她的激励和影响下,身边的同事和朋友先后又有多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2015年鸡东县人民法院在鸡林法庭组建了专门解决朝鲜族群众纠纷的审判团队,院领导选派朝鲜族的她到“双语法庭”工作。民族语言交流在法律服务过程的运用,是一门看似简单却困难频出的业务技能,生活语言和专业用语的准确使用,对办案效率将产生质的影响。为尽快胜任双语法官的角色,她购买朝汉字典、朝文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掌握朝汉两种语言的法律专业用语的规范转换。自从成立双语法庭,越来越多的朝鲜族群众都愿意来鸡林法庭找她咨询法律问题,她利用语言优势,成功地在诉前为朝鲜族群众解决了土地纠纷、邻里纠纷二十余起。他们说:“要打官司就找吕仙华,因为她能听懂咱说的啥!”
——百姓的至亲,俯首甘为孺子牛
裁决方式的结案,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冷眉相对”,调解方式的结案,常常是“笑着握别”,这是她在法庭实践的切身体会。为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控制当事人缠访、缠诉,减轻群众诉累,对每起案件她都坚持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2014年春季的一天,因年事已高,带着智障小儿子,无法再从事县内环卫工作,回乡靠外包土地为生的隋大娘,将同乡徐某告上法庭。理由是徐某私下里通过隋大娘大儿子签属的一份7万元借款协议,以地抵债,耕种了本属隋大娘的5亩口粮田,拒不归还,隋大娘的儿子因欠债不知去向。接案后,她多次找到徐某调解,面对情绪激动的徐某,她始终和颜悦色,一边好言安抚,一边向他普及债权债务与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法律政策,阐明当事人利害关系,拿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与办法。同时,从情感入手,说明此土地对于隋大娘母子生存的重要作用,最终打开了徐某的心结,使其不但归还了土地,还帮忙对外进行转包,并承诺秋后归还已经耕种两年的租金5000元。可当时隋大娘生病住院,急需医药费,她到医院看望了隋大娘并为她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感动得隋大娘热泪盈眶。她出院后带着锦旗来到鸡东法院,此时恰逢吕仙华下乡,没能见到隋大娘。隋大娘感动的对她的领导说:“吕仙华是真心实意为百姓说话,实实在在为百姓办事的好人,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吕法官!”
还有一起让她印象特别深刻的案件,杜某与张某房屋买卖合同一案,因为杜某将房屋卖给张某后,未协助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张某起诉到法院。很简单的一个案子,她在庭前为他们提出了对双方都有利的和解方案,但杜某就是不配合。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吕仙华及时作出了判决。判决后,杜某主动找到她,又要求吕仙华还按她提出的和解方案执行。其实,案子已经判完了,她可以告知他们进入执行程序解决。但为了不给执行工作再增加压力,也为了追求案结事了的效果,她多次帮助他们办理各种手续,最终房屋顺利办理转移登记。双方由于自己的反复,感觉到给她增添了不少麻烦,都表示了歉意和感谢。但她觉得,百姓群众无小事,她的付出能够把他们的问题圆满解决,能够获得当事人对她工作的满意和认可,就是她最大的收获。
——勤廉的风范,以大爱书写对事业的忠诚
工作加班加点对法院人来说是常事儿,可每当工作一结束,她就得急着往家赶。因为她唯一的孩子患有先天性脑瘫合并脑肿瘤,癫痫经常发作,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家里的困难她很少向同事、领导提起,所有的苦、所有的累她都默默独自承受。她每天早早起床,料理完家务,安顿好孩子,带着母亲对患病孩子的无比牵挂走出家门。到了单位,她又以对事业的大爱忘我地投入工作。
2013年夏季的一天,她审理一起案件,中午未能回家照看儿子,结束时已经下午一点多了,惦记孩子的她急忙赶回家。打开房门的瞬间,眼前的一幕让她的脑袋“嗡”的一下。原本躺在床上的儿子蜷缩在地上,大腿青紫肿胀,小脸上的眼泪早已经风干,也不知从床上摔下来多久了,孩子韧带断了,需要马上手术。她这才第一次向院长请了假。院里的同事这时候才知道她家的情况这么特殊。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从手术到孩子出院的一个月,本该休假的她也没有耽误工作,只要是她承办的案件开庭,她还是会放下孩子,去履行自己的职责。院领导心疼地对她说:“让别人替你,或是把开庭时间延后吧。”她说:“案件是我承办的,别人不熟悉情况,已经跟当事人约好了,不能因为我个人的事耽误当事人的事。”就这样,在孩子住院期间,她也是法院和医院两头跑。那段时间,她的体重下降了10多斤。
由于常年受病痛的折磨,吕仙华的孩子非常孱弱,20岁的人,体态却像十三四岁的孩子,因为白天家里无人照顾,癫痫发作时,经常从床上摔下来,磕到桌角,撞到衣柜……看着孩子的满身伤痕,她常常有一种孤立无援的感觉,经常躲在没人的地方偷偷的哭,埋怨自己,责怪自己,在生养孩子的过程中有多少无知?多少过失?残障的孩子痛也不会表达,苦也不会倾诉,但他会用渴求的眼神望着妈妈,那是无声的呼喊,每次这样的眼神都深深地刺痛着她的心。她就像一叶扁舟在大海里孤独的飘荡。她在亲情与大义中一次次艰难的抉择,一次次痛苦的承受,但一次次都是事业的理性战胜了家事的纠缠,这些苦与痛的经历,她从不愿对人言表,封闭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从不借此向组织煽情要待遇。
吕仙华的孩子需要用进口抗癫痫药,每月的治疗费需要几千元。她和丈夫都是公务员,工资收入也不高。可尽管如此,面对金钱、人情、关系的诱惑时,她始终秉持着清正廉洁的本色。2014年,在她处理的一起大标的额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为得到法律保护以外的利益,多方打听,找到她家里,硬塞给她一个厚厚的信封,她当场把信封推了回去,婉言谢绝。看到她的态度非常坚决,当事人只好带着钱悻悻地走了。她告诉自己:“我没有钱,也确实需要钱,但是不义之财不可取,做人必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最后这起案件得以公正解决,看到这样的调处结果,当事人从心底认定了我骨子里的真实。一言一行都是形象,一点一滴都是信誉。她始终坚守这一职业戒律,决不让司法的天平倾斜半分。
每当案件终结,看到拳掌相向的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时候;看到曾经愤怒或痛苦的当事人双眼含泪微笑的时候;看到即将形同陌路的昔日夫妻再次相依相偎的时候……她欣慰万分,那一刻,她在心底自信:“苦什么?这些不都是我的快乐吗?我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啊!”
一言一行都是形象,一点一滴都信誉。吕仙华始终坚守这一职业戒律,决不让司法的天平倾斜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