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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吕仙华当选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

  发布时间:2018-02-13 10:36:49



    2月6日下午,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的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颁奖仪式在哈尔滨隆重举行。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庭长吕仙华同志获得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称号。

    本次“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龙江优秀精神,广泛宣传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伟大实践中涌现出的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先进典型,为奋力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子,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精神动力和榜样标杆。

    从2017年12月开始,经媒体公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踊跃投票,产生了2017感动龙江年度人物和群体。吕仙华以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彰显了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执着于审判事业的良好形象。组委会在吕仙华的颁奖词中这样说:“深耕五年司法路,案件九成调解通;群众语言谈法律,法官视角消隔阂;双语知心值所托,舍儿为民担家国;‘吕’战‘吕’胜,民本为先。致敬法暖民心,致敬和谐龙江。”

    吕仙华,2004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法庭庭长。2015年,被选派到鸡林法庭组建的专门解决朝鲜族群众纠纷的审判团队。为尽快胜任双语法官的角色,吕仙华积极培训学习,精心研究掌握朝、汉语言文字和生活特殊用语的规范转换。在鸡东朝鲜族群众中,流传这样一句话:“要打官司就找吕仙华,输赢心里都踏实,因为她能听懂咱说的啥!”吕仙华唯一的儿子患有先天性脑瘫合并脑肿瘤,癫痫经常发作,生活不能自理,高额治疗费使生活变得十分拮据。但她却能抵挡诱惑,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2014年,在处理一起标的额16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意图用金钱买通,获得额外利益,被吕仙华当场坚决拒绝,案件得以公正解决。凭着扎实的专业素养,熟练运用朝鲜语和汉语,四年审结案件800余起,由她办结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曾在央视作经典案例解读,多次受到省市法院的表彰。2014年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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