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法院平阳人民法庭管辖5个乡镇,共计76个自然村,5个林场,辖区面积3370平方公里,人口15万,距最远行政村100余公里。法庭现有干警4人,包括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和1名司法警察。其中,有法职人员1人,第一学历是法律本科的2人,均取得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2人,中共党员2人,干警平均年龄33.75周岁。庭长梁晓云多次被省法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被市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干警”称号,被市中院授予“办案标兵”、“优秀干警”等称号。
平阳法庭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把便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贯穿于审判工作中,秉公办案,廉洁执法,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前沿阵地作用,2016年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83件,结案率达到93.2%,调撤率85.2%,服判息诉率达到98%,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调解案件实际履行率达到91%;无上访、改判、再审案件,无一件法律文书被上网通报,办案质效在中院评查中占居前列,实现了“公正与效率”双赢,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平阳法庭被评为维护老年人权益示范岗,多次被评为省级、市级优秀法庭。
加强法庭队伍建设,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本着“以人为本”,“为民办案”宗旨,加强法庭队伍建设,以队伍作风转变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效制止。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年青的干警面对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类型日趋复杂的局面,不断强化“公正、公平、高效”的执法理念,提出了“练内功、找内因、办铁案、正形象”的要求,做到法律业务更精通,审判技能更娴熟,在全市法院“大练兵、大竞赛”活动中,名列前茅。不断提升廉洁自律能力。以廉政文化建庭引领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警醒法官慎用手中权力。坚持职务廉洁监督,充分利用监督信箱、监督电话及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拓展社会监督面。建立教育、管理、监督、查处、弘扬五个机制,形成法律、道德、纪律三管齐下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法庭队伍清正廉洁,朝气蓬勃,人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办案质量再上新台阶。不断简化办案程序,稳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体制的改革;不断强化效率监督。
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平阳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工作中把调解的理念贯穿于始终,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诉前调减轻群众诉累。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庭与鸡东县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对立案前的劳动争议委托诉调中心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法庭申请司法确认,减轻劳动者诉累,保障劳动者权益更快实现,有20余起纠纷通过诉前对接方式得以化解。立案调减少办案周期。明确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医疗费等弱势群体案件在立案后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一方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推行上门调解,调解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立案之日起10天。审判调减轻裁判压力。把庭审作为此阶段调解工作的重要节点,在查明当事人各个争议焦点后,列具争议焦点逐一调解,即使不能全案调解成功,也能尽量减轻裁判压力。
拓展便民服务渠道,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平阳法庭积极践行便利人民群众诉讼的工作目标,切实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落到实处。始终坚持“宁可法官多走路,不叫老百姓多跑路”的司法便民理念,全力打通“便民司法最后一公里”。在5个乡镇和10个村屯设立便民联系点,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一站式、全方位、一体化便民服务。立案便民不分节日假日。平阳法庭所辖范围外出务工人员多,为方便诉讼,通常选择在节假日办案;公布了便民服务电话,随时接待,随时开庭,为辖区群众增添了一抹司法人文温暖。今年以来,通过 “假日法庭”受理各类案件45件,为70余名当事人提供了参加诉讼的方便,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送达便民不分雨天雪天。法庭管辖地域大、人口多、分布散、距离远,为方便生产,不误农时,对立案的案件,尽量做到当天送达,在最短周期内审结,32件案件在送达调解时结案。审理便民不分庭内庭外。为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推行巡回审判、下乡送法的新模式。坚持“炕头法庭”、“田间法庭”、“现场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现场开庭,化解纠纷。今年以来,通过巡回办案解决了50余起纠纷。
加强法庭基础建设,助推全面协调发展
2006年在“两庭”建设中平阳法庭原址重建,集审判、办公为一体的新办公综合楼563平方米,建成后的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大力加强法庭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法庭管理工作的重要支撑,让群众近距离感受阳光司法。实现四级联网,建成2个数字法庭,安装了在全市乃至全省处于领先水平的庭审网络直播设备,开通了掌上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考核在全院名列第一。大力加强法庭文化建设。以中外法律典故、名家格言、廉政警句为内容,利用办公大楼大厅、走廊等公用区域,图文并茂打造“文化走廊”,为法庭公用区域注入法文化元素,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和文化氛围烘托。大力强化法庭规范化建设。在严格按“二类法庭”标准设立了审判庭、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的基础上,相继开辟出“人民陪审员工作室”、“人大代表联络室”、“人民调解室”,办公区内讲求规范整齐,时时处处体现出人民法庭公正、廉洁、为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