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鸡林法庭审判团队一早便赶往东海镇哈达法庭准备案件的开庭事宜。原来在前几日,鸡林法庭受理了五起在东海镇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为东海镇,为将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流动的法庭”,决定这五起案件的开庭地点定在离当事人住所地最近的哈达法庭。
开庭前,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讲法析理后,五起案件的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没有了对立情绪,也讲述了他们不交纳承包费的困难,在原告的谅解让步下,五被告均同意尽早交纳承包费,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其中一位年纪较大的被告因患病在家而无法到庭,鸡林法庭审判人员来到该村民家中签署调解协议,同时顺路将其他被告也送回村里。几位村民经过此次调解,一改以往自己对法官居高临下、冷面相对的错误认识,感受到了法院在减轻群众诉累,提供诉讼便利方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