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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涉金融专项执行之以物抵债

  发布时间:2017-11-09 16:33:21



办案人与双方委托代理人现场确认财产情况


现场交付机器设备


现场交付房屋建筑物


现场交付土地使用权,确认四至


双方委托代理人在交付清单上逐项签字确认

    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鸡东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院执行案件情况先后开展了涉煤矿、涉民生、涉金融等多项专项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日,在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涉金融案件执行中,在上级法院的全力支持下,又顺利执结一件标的1000余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某洗煤厂所有的厂房、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拍卖,最终以1113.76万元流拍,申请执行人自愿以该价格接收流拍财产抵偿债务。双方当事人配合人民法院依法交付抵债财产。

    经过6个多小时的认真核对和现场交付,顺利将抵债财产交付完毕,双方当事人对交付过程和财产情况均无异议,交付完毕,申请执行人某金融机构自愿向人民法院申请结案。经过人民法院合法有效的执行,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申请执行人某金融机构和被执行人某洗煤厂的认可。这是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的又一成绩,在未来工作中将继续按照百日攻坚活动的要求,坚决做好执行工作,为破解执行难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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