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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人民法院 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7 15:33:24


    为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综合文员2名,司法辅助人员7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7名(其中男5名,女2名)。现将有关考试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职责

    1、岗位性质:合同制聘用岗位。

    2、岗位职责:承担行政部门综合类文员、司法辅助人员、院机关安全保卫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开考原则

    1、招聘名额:经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行政综合文员2名,司法辅助人员7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7名(其中男5名,女2名)。

    2、开考原则: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否则视报名情况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律、计算机本科专业优先,行政综合文员、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法律专业基本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特长突出者学历可酌情放宽;

    4、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转业兵、退伍兵优先,有体育特长者优先;

    5、年龄要求满18周岁,不超过33周岁(1984年至1999年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符合报考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范围

    聘用范围:面向鸡西地区。

    五、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实地报名、资格审查、微机打字、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鸡东县人民法院外网以及法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招聘考试公告。

    (二)实地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7年10月11日—13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40-11:00;下午13:40—16:00)

    2、报名程序: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到鸡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报名(联系电话:0467—5563680;联系人:宋丹)。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3、学历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法院政工科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为10月14日上午9:00至日下午16:30。

    (五)考试形式

    1、考试科目

    (1)行政综合文员类: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5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若干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司法辅助人员类

    微机打字: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听打字字数录入准确率平均80字/分钟以下的,不计分并不予录取。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若干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3)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类:

    体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笔试科目: 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考试卷面若干题目,由考生根据题目撰写文章,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以微机打字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不超过1:3的比例掌握。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运用

    行政综合文员类以及司法辅助人员按总成绩从最高分依次录取2名,7名。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男生按总成绩从最高分依次录取5名,女生按总成绩从最高分依次录取2名。

    (七)公示

    微机打字、笔试、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鸡东县人民法院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1、所录用人员为合同制聘用岗位,由鸡东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一年一签。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文职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人事(书记员、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签订的聘任合同终止,已聘用人员在书记员、文职人员人事制度改革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权利。

    2、由鸡东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行政综合文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3、工资待遇与院临时聘用人员一致,不低于鸡东县公益性岗位最低工资标准。随着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提高,工资相应调整,原则上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责任编辑:宋丹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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