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晚六点,突然而至的濛濛细雨中警灯闪烁,鸡东县人民法院“夜鹰”行动全体参战人员整装待发,等待党组书记、院长刘景峰宣布此次行动正式开始的号令,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新浪网法院频道、黑龙江广播电台对鸡东法院此次执行行动全程图文、视频直播。
此次“夜鹰”行动是鸡东法院龙江执行百日攻坚系列行动中的一次重要谋划,选在临近傍晚的特殊时间节点上就是为了发挥法警在协助执行行动中应急力强、处突力强的特性,即使是在夜幕下也让躲避执行的“老赖”们无处遁形,取得更理想的执行效果。
行动第一站是位于鸡东县内一处居民区的旅馆,此次抓捕的第一位被执行人刘某某正是这家旅馆的主人,刘某某作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担保人长期躲避执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法警和执行干警来到了刘某某经营的福兰旅店,并按照行动预案将执行现场布控起来,此时,仅有一层的旅馆里隐约传来某个房间房门反锁的声音,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王丽敏,这种异常的行为可能正是执行人伺机逃避的讯号。
她立即循声查找,敲开疑似发出声响的房门,房间内仅有一对男女但并非刘某某,查找执行人的行动顿时陷入了僵局,这时旅馆吧台一个女士挎包里突然传来了手机铃声,经请示执行指挥中心,王丽敏队长在执法记录仪的记录下指挥法警打开挎包,手机来电的联系人显示正是被执行人刘某某的丈夫韩某,王丽敏推断,这部手机正是刘某某的,而刘某某此刻应该还在旅馆内某处。
于是她又让法警将旅馆的房门钥匙找来,依次打开了其他房门,“你们几个去外面护栏处看着,别让她从窗户跑掉”,尽管窗户外安装了防护栏但王丽敏并未放松警觉,指挥法警仔细查找已开房间后仍不见被执行人身影,她迅速判断后即刻再一次敲开那对男女住客的房门,“请再次配合我们执行公务”,在局促的房间中,有一处由布帘隔开的卫生间,布帘下隐约露出一只粉色运动鞋,王丽敏大步走过去,快速拉开布帘,被执行人楼某某正藏身于此,她躲过了第一次询查却没有料到执行干警会再次折返,在核实了刘某某的身份后,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这只是“夜鹰”行动惊心动魄的一段缩影,此次“夜鹰”行动法警大队共出动法警17人,统一着装,佩戴钢盔、盾牌、防爆探照灯、手电等警用装备,共参与协助执行案件16起,标的额397.8万元,司法拘留7人,罚款17万元,执行和解2起。
在执行百日攻坚系列行动中鸡东法院法警大队在大队长王丽敏的带领下全员参与协助执行,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对躲避、拖延、阻碍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不妥协、不手软,迅速采取措施排除执行障碍,并在协助执行每个案件前都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积极争取派出所警力配合,确保案件万无一失,紧紧围绕保持稳定、服务审判、参与执行这个中心大局,充分履职,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