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东法院民一庭李群法官受理了李某与王某的恢复原状纠纷案件,为了快速解决这桩土地纠纷,李群及时翻看卷宗了解案情并且带领法官助理张佶铭、书记员沈伟刚共同到争议土地的村落对案件的事实进行了解。
在与李某、王某沟通之后,李群了解到其二人为表兄弟,此次李某到法院起诉主要是因为王某将两家相邻的稻地交界大埂子平掉进行耕种,导致李某家稻地灌溉水壕中断,影响了其水田地的耕种。了解案件事实后李群从法律层面对王某进行说明,让其明白他这种做法的违法性,后又对王某进行开导:“都是一家人,不能因为一些土地的问题就影响到二人间的亲情”。在与二人交谈之后,王某认识到自己的做法确实影响到李某的耕种,同意将稻地恢复原状。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
用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是法院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处理案件时一定要认识到每一个案件的特殊性,用法理与情理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优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