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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返还纠纷 法院悉心化解

  发布时间:2017-07-26 12:42:32


    近日,鸡东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贾某的儿子与王某的女儿曾系夫妻,后二人因性格不合导致离婚。在其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由于一次吵架,王某到贾某家开着贾某所有的长城牌小型客车将其女儿及外孙女接回自己家,王某将该车停放在自己家中未归还。2017年4月,贾某的儿子与王某的女儿离婚,贾某向王某索要其所有的长城牌小型客车,遭到王某拒绝。

    本是家庭内部纠纷,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双方对簿公堂。李群法官在了解到案件的事实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在查看了争议车辆的相关购车及保险手续后,向王某告知其将他人车辆留放在自己家的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通过对其释法明理,最终王某同意将争议车辆返还给贾某,并于当日中午将车辆开到法院门口。在法官及其助理的见证下,王某将争议车辆的钥匙交给贾某,贾某检查车辆后,确认了争议车辆的完好。

    用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根本利益是法院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处理案件时一定要认识到每一起案件的特殊性。用法理与情理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优效果。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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