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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开展执行警务化改革 强力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16 14:57:04



联动执行保春耕


集中发放执行款


集中发放执行款


队伍集结整装待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吹响了解决“执行难”的号角,为完成“用两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奋斗目标,鸡东法院院党组按照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积极筹划执行警务化改革,以执行警务化改革助力破解“执行难”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改革无先例可循、尚无成功模式的情况下,勇于探索,大胆尝试,结合鸡东法院工作实际,制订了鸡东法院执行改革方案,于2016年起积极进行执行警务化改革,极大地加强了执行强制力和威慑力,提高了执行案件质效,有力地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执行警务化改革亮点纷呈

    一是科学分权,制度保障。在执行改革中,实行执行裁决和执行实施分离管理模式,落实执行权分权原则,由员额法官行使执行裁决权,由政治业务较强的司法警察经院党组任命为执行员行使执行实施权。为此,专门制订《执行权配置暂行办法》、《执行案件操作流程》、《执行工作绩效及奖惩暂行规定》、《执行团队分案细则》、《执行警务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执行管理规定。

    二是权责明晰,精细管理。在责权分配上,由员额法官通过裁决监督执行实施人员的实施过程,并对案件整体质效负总责。能做到执行权配置合理,责权明确,执行案件从分案到结案的每一个流程,都有节点和操作要求,实现了对执行案件精细化设计、管理和监控,极大地提高执行权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职能整合,彰显优势。鸡东法院内设执行警务局,综合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的职能,统一由执行局局长领导和指挥,科学合理分配警力,兼顾各项职能,司法警察大队设为四个中队:执行实施中队、安保中队、值押中队、机动中队。

    执行警务局设立8个执行实施团队,每个执行实施团队,由被赋予执行实施权的司法警察1人(担任执行员)、配合和保障执行实施的司法警察1人以及非在编书记员1人组成,形成一执一警一书的执行实施管理模式,充分保障每次执行实施活动,至少有2名司法警察参加,加大了执行强制力和威慑力,规范了执行实施行为,切实提高了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

    四是专业团队,集约管理。在执行警务局专门设立执行事务团队,与执行指挥中心合署办公,采取集约化方式,统一对新收执行案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第一时间制发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极大提高了财产查控和送达效率,节省大量司法资源,为案件顺利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改革创新,成效显著。一年来,鸡东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执行事务团队在立案7日内查控存款440余万元、房屋250多座、车辆230多台,有力及时地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为案件顺利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00多人,对60多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专项清理活动成效显著,执结涉民生案件210件,发放执行款540余万元,执结涉金融案件280件,到位金额1800余万元。案件总体质效得到显著提升,执行信访数量明显减少。2016年共收案1921件,比2015年收案数增加549件,结案1875件,在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下,2016年结案率仍高达97.61%,鸡东法院执行工作受到县委、县人大等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 破解“执行难”措施有力

    一是依靠党的领导,合理破解“执行难”。鸡东法院积极主动向鸡东县委、县人大汇报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5月20日,鸡东县委召开12届7次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鸡东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关情况汇报,并提出解决“执行难”的指导性意见,28家执行工作联动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意见》,县人大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县委政法委出台了《鸡东县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县纪委制定了《失信行政机关党员及工作人惩戒办法》,在鸡东县范围内,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转变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真正形成了破解“执行难”的全社会合力。

    二是依托机制建设,推进破解“执行难”。鸡东法院院党组将破解“执行难”作为鸡东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组织领导和整章建制。专门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鸡东法院破解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了《立审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执行监督机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机制》、《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及反干扰执行长效机制》、《重点案件执行长效机制》,以及《执行救助制度》、《执行款物管理制度》等13项工作制度和机制,为规范执行行为、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制度基础。

    三是完善物资装备,保障破解“执行难”。为破解“执行难”,积极强化执行物资装备保障,鸡东法院已实现四级法院执行指挥系统音视频互联互通,执行装备配备齐全到位,执行车辆10台、其中车载单兵指挥车2台,另配备单兵17台、执法记录仪26台、录像机6台,保证每位执行人员各配备一部单兵、一部执法记录仪,确保每一次执行现场及执行行为的视频及时传输到指挥中心数据库,并及时刻制光碟存入卷宗备查,规范了执行行为,固定执行现场证据,既有利于保护执行干警的安全,又为打击违法拒执行为固定证据,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三、继续深化改革,坚决破解“执行难”

    鸡东法院将继续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结合鸡东法院实际,不断探索创新改革方法,拓宽思路,在执行警务化为代表的一系列改革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配合执行警务化改革,充实配强执行队伍,制定完善执行员绩效考评机制,巩固执行警务化改革成果。

责任编辑:赵爽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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