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5日上午11时,在鸡东县法院第四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法槌落下,一件3名被告人犯罪事实60多起,涉及相关证人74人、鉴定内容500多项,卷宗80余册的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案不到两个小时即审理完毕。这是鸡东县法院发挥庭前会议功能,推动刑事审判难案精审的一个典型案例。
被告人赵国锋违法发放贷款、被告人王继民、魏崇发骗取贷款一案,三被告人犯罪事实60多起,涉及相关证人74人、鉴定内容500多项,卷宗80余册,若按常规方式审理,庭审将会相当繁杂。主审法官通过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交换证据,梳理争议焦点,将控辩双方达成合意的内容记入笔录。在核实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时发现有8处鉴定意见所依据的检材有瑕疵,要求鉴定人员到庭前会议接受质询。鉴定人员接受质询后,重新对瑕疵问题进行补充鉴定。在核实被告人赵国锋、魏崇发的犯罪数额时,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个别数额依据不足且计算方式有误,公诉机关依据合议庭的建议进行了补查。最终确定本案的焦点是:造成损失结果的认定。通过庭前会议的梳理,庭审时对庭前会议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和证据的举证、质证作了相应的简化,集中对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审理,从而使庭审的审理过程严谨流畅、重点突出,庭审时间也极大地缩短。
鸡东县法院自被黑龙江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刑事审判繁简分流示范法院以来,在鸡西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的指导下,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鸡东县法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实施办法》,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庭审实质化改革的落实。集中司法资源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庭前会议促进审判实质化为目的,制定了《鸡东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前会议操作规范》,明确庭前会议的适用条件、处理事项、会议流程、会议效力及与庭审衔接的相关规定。通过召开庭前会议,集中解决核对当事人身份、组织交换证据目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程序性事项。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通过庭前会议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对于庭前会议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和证据,在庭审时简化举证和质证;对于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归纳争议焦点。庭前会议应当以程序性审查为主要内容,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以争议焦点的整理为中心,并就案件审理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确立控辩双方争议焦点,为庭审效率提高创造了条件。自今年4月以来,鸡东县法院对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均召开庭前会议,做到了难案精审,有效地促进了办案效率和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