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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调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4-09-09 16:00:04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赔偿款当庭给付

    近日,鸡东法院民一庭法官主持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2014年4月25日晚六时许,在鸡东县鸡东镇怡园家居小区,被告宋某无故将原告李某打伤,致原告眼部、鼻骨受伤,牙齿破碎,原告李某在鸡东县中医院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7 000.54元。被告宋某的违法行为被鸡东县公安局东风边防派出所治安拘留十天,经派出所调解无果而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期牙齿修复费、后期治疗费等计18 728.54元。

    案件受理后,双方对事情起因各执一词,言语犀利互不相让。办案法官通过原被告了解事件始末缘由,若简单一判了之恐会加深双方矛盾,引发更大冲突,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消除双方隔阂,必须对症下药,逐个向当事人讲政策释法律,从和谐出发,以情动人,以理说法,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促使双方加强沟通与理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宋某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计8 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此款当庭给付,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张冬梅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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