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起,鸡东县益发煤矿因资金运转不灵,经营不善而停产,煤矿投资人非本地人,下落不明。在鸡东法院共有六起涉该煤矿案件,其中3件为合同案件,3件为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总标的额230余万元。案件申请人多次上访,致使案件积累的矛盾越来越大。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调查手段,找到煤矿投资人,使案件得到解决。后经多番查找,并发出公告,案件仍无进展,六起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4年8月,经再次调查,终于在外地查询到该煤矿投资人在银行存款50万元,执行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将在煤矿投资人名下的50万元存款采取冻结手续。并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终于联系到该矿投资人,做其思想工作,最终该煤矿投资人同意让其法定代表人来鸡东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如何履行案件给付义务。执行人员连续利用三天时间,针对六起案件,分别做调解工作。由于案件拖欠多年,双方矛盾很大,经反复耐心的做工作,其中四起案件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案件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70余万元,被执行人一次性将全部本金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在当日将执行款汇入申请人账户,申请人终于拿回多年欠款,满意而归。其余两起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扣划该煤矿投资人在银行的存款,也顺利执结。至此,鸡东法院涉该矿案件全部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