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实地勘察定证据 让证据发声

  发布时间:2017-04-14 14:21:00



实地勘察现场(一)


实地勘察现场(二)

   4月初春,大地生机勃勃,正是万物复苏欣欣向荣的季节,可刘某面对自己耕种了20年的林地,怎么也笑不出来,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刘某在1997年12月28日与鸡东县下亮子乡西庄村签订了承包西庄村100亩耕地,105亩五荒,19.4垧造林地的合同。合同约定:刘某投资栽树,自己管理,人工林的产权全部归造林者刘某所有。由于种种原因,鸡东县下亮子乡西庄村无法履行合同,刘某在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以求公正裁决。

鸡东县哈达法庭郭春凤法官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翻阅案卷掌握了基本情况,由于此案情况特殊,办案人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并组织人员上山实地勘察,通过实地勘察,进一步确定了林地范围和具体位置,现场给原、被告做了笔录,了解了主要争议问题,为下一步庭审奠定基础。

勘察结束准备撤离时,原告刘某激动的握着法官的手说:“终于有人给我当家做主了,我相信法院能给我一个公道”。

责任编辑:付杰    

文章出处:研究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