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鸡东法制建设、促进鸡东社会长治久安,4月12日下午,鸡东县边防大队与鸡东县人民法院在县法院举行执法合作签字仪式。此次合作协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公安部、部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基层边防派出所执法行为,夯实执法素质,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刑事诉讼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为目的所制订。
会上,鸡东县公安边防大队副大队长高志军同志宣读执法合作协议内容,鸡东县公安边防大队大队长孟波与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景峰签订执法合作协议,鸡东县公安边防大队大队长孟波以及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景峰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最后法官周晓华与盖秋海进行了执法培训讲座。
孟波指出,执法合作协议的签订是边防大队和县人民法院审时度势、创新合作机制的表现形式,双方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加强民警法制教育、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目标,努力构建“法公联动、职能并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新机制。边防大队所属派出所和县人民法院共同担负着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谐、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于此次与边防大队执法合作协议的签订,刘景峰院长提出,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协作共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调、业务技能交流、信息资源互通、法制宣传联教等合作机制。通过开展执法合作,全面整合法庭、派出所的司法资源力量,形成协调联动机制,突出抓早、抓小、抓超前预防的工作措施,及时发现、控制、调处各类民事纠纷,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通过开展执法合作,使派出所能积极应对刑事诉讼活动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办案方式转变,强化刑事证据收集的合法、客观和公正,为依法公正审判奠定基础。
刘景峰院长强调,执法合作协议的签订只是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下一步要认真抓好落实,形成工作机制并长期贯彻执行,一定要做好,做实,取得实效,为我县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为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平安、稳定、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的最后,鸡东法院两位法官进行了执法培训讲座。周晓华法官所讲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应注意几个问题》中对于行政处罚的特征、原则、种类、程序等方面做出说明解释。盖秋海法官对于刑事审判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司法工作中如何避免错误执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普及,使官兵们对于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审判方面的司法改革有了直观、全面的了解,增强了官兵们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临行前,边防官兵们又在解说员的引导下参观了鸡东法院的党建室。官兵们纷纷表示法院文化建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忙碌的工作之余又能陶冶干警的情操,提升人文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