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某在维修自来水管道故障时,擅自将赵某等七原告的入户管道阻断,并将主管道改接到自家进户管道上,造成赵某等七原告长达半年之久无法饮用自来水,于是,赵某等七名原告因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诉至鸡东法院。
看似这是一起十分简单而普通的民事案件,权利义务关系十分明确。但却引起了鸡东法院的民事法官的高度重视,如果仅依靠庭审程序、坐堂办案、强制执行等一些常规的法定程序,必然激化已经严重对立的矛盾纠纷,增加诉累的同时,又极可能引发民事纠纷以外的重大后果,诉讼程序和法律后果难以有机融合。
为了更好地化解案件矛盾,达到案结事息的司法效果,主审法官梁晓云多次深入实地,走访社区和涉案群众,又多次向有关技术人员咨询求教。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平息案件症结;以亲情调解的审判技巧降低案件难题;以法官风范的良好形象感化案件双方;以法律理论的指引作用促进和谐稳定。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细致入微的法律宣传和至情至真的调解活动使原被告握手言欢。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之下,当日连夜恢复了七被告的自来水管道,相关赔偿即时交付,在双方久违的笑声中,本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