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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为百姓心目中的好法官点赞

  发布时间:2017-03-14 14:20:05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3月2日正式启动。我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成为33名候选人之一。

    刘春荣长期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27年如一日,她始终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她关心群众的疾苦,急百姓之所急,积极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服务,耐心细致的化解矛盾纠纷。她以其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她坚持办好案、快办案,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多年来,她共审结案件4200余件,平均每天审理案件2.2件,案件调撤始终保持在90%以上。

   为了更好地学习、弘扬刘春荣法官的先进事迹,鸡东法院院领导十分重视此次活动,在第一时间积极带动干警参加到投票活动当中,积极向亲朋好友和微信朋友圈宣传刘春荣法官事迹,从而扩大先进事迹影响范围。同时组织全体干警向候选人刘春荣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学习她坚守“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信条;学习她勤勉敬业、忠实履职、敢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学习她克己奉公、敢于奉献、勇于担当的优良作风。

   刘春荣法官是龙江人的骄傲,是共产党人的楷模,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的先进事迹鼓舞着我们每一位干警,她,平凡、普通、默默无闻,但她执着、坚守、认真、奉献,为了人民群众的事情尽心尽力,不辞劳苦,让人敬佩,我们为百姓心目中的好法官点赞!

责任编辑:付杰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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