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法院在落实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实践中,充分挖掘多元化解决纠纷的资源,创新发挥心理咨询师参与诉前辅导的作用,邀请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同志,参加诉前心理疏导和对当事人诉讼心理咨询,达到了良好的化解矛盾的效果。其中有两名心理咨询师曾经是2005年《人民陪审员条例》颁布后第一批人民陪审员,这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参与者来自基层,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又熟悉社情民俗、贴近人民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调解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
当事人赵红(化名)的丈夫因车祸去世,留下她和年仅8岁的儿子,肇事方赔偿了一笔赔偿款,其中有婆婆的份额。赵红认为自己没有工作,以后和儿子的生活举步维艰,婆婆还有其他三个子女照料,不打算给付婆婆的份额,双方发生争执,婆婆诉至法院。
负责诉前辅导的法官了解情况后,便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诉前辅导,心理咨询师先了解了案情,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对案件的心理需求咨询,通过咨询了解到原告有自己保护权利的需求,被告有自我保护的需求,都有可以被理解的方面。在了解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后,心理咨询师向双方对该事件进行了法律层面的分析,充分肯定了原告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但同时对被告的做法表示了理解和同情。在原被告双方能平静的面对自己和对方的时候。心理咨询师运用专业心理咨询技能,通过摄入性谈话,咨询中综合参与性技术、影响性技术,对原被告心理与行为问题形成与发展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其不合理的理念进行辩论,通过心理咨询师对原被告从心理和法律两个层面的疏导,原被告都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从心底自愿的有了协商解决事件的想法,通过法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努力,最终打开了婆媳的心结。“法官、调解员,我现在想通了,该给我婆婆的钱我一分也不会少”,赵红搀着婆婆走出诉前辅导室说。
鸡东县法院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打造优秀调解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援共同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局面,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积极引导群众改变“解决纠纷就是到法院打官司”的观念。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民调、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7年以来鸡东县人民法院共委托调解案件6件案件,邀请调解案件14件,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