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把畅通社情民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实现社会和谐以及案结事了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2016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055件。依法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426件,促进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开发利用、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226件。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对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等弱势群体重点保护,共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293件。打造“双语法庭”,涉及朝鲜族当事人的50余件案件全部通过调解结案。
提升法官队伍素质。创建一流审判团队,打造独特的审判模式。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活动,提高民商事审判队伍素质,提升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质效,解决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培训后组织考核,检验学习效果。
提升文书制作质量。加大对法律文书质量的审查,从法律条文引用是否规范、说理是否透彻,一直到错漏字、标点、排版等,层层审查,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文书制作。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将优秀文书和瑕疵文书同时公布,供全院干警参考学习。
提高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为规范庭审,提高民商事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计划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审判程序,提高法官能力素养,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力打造一支业务技能过硬的民商事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