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东县人民法院哈达法庭始建于1965年,法庭位置坐落于鸡东县东海镇镇政府北侧,现有工作人员4名,组成一法官一法官助理一书记员一法警的标准高效审判团队,年均办案数量为170余件。哈达法庭距离法院本院车程大概25分钟左右,为方便群众、便民、利民,干警们大多数时候都会在法庭,坚守住司法一线工作的“前沿阵地”。
多年来,哈法法庭的干警们始终把辖区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几十年如一日,用心做好司法审判工作,解决冲突矛盾、化解邻里纠纷。受到群众爱戴的同时,也得到了院党组的高度赞扬,以及上级法院的认可。
调查取证,让原被告都信服的理由。
哈达法庭驱车在哈达镇东安村调查,为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的案件调查取证。
原、被告因4头老牛被毒死发生争议,进而对簿公堂。由于案件证据的特殊原因,哈达法庭干警决定深入村屯调查取证,由于放牛位置较为偏僻居于大山之中,法庭干警穿上厚重的警服翻山越岭为调查,山中车辆进不去只能步行,来回3个多小时,以便于证据的真实有效并且也能使原、被告双方所信服。
哈达法庭的法官走到哪里,法庭便在哪里,调查取证,亲力亲为。被群众亲切的称为“亲民法官”
高效调解,调出百姓的“心里话”
2016年7月中旬,哈达法庭审理了一起因在工地施工受伤而住院的健康权纠纷的案件,了解到原告张某实际身体情况还不能随意走动,法庭工作人员到医院病床前了解具体情况;原来张某是外地务工人员,本想着在这边挣点钱回家孝顺父母盖个小楼,没想到受伤住院,工地管理者还不管不问,原告只想尽快取得自己的损失赔偿,可以调解,遂请法院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后法庭干警们按着原告张某所给的地址,找到了施工的工地,当法庭干警对施工队负责人说明来意后,该负责人表现出了明显的抵触情绪。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谈话,干警了解到是张某在工作上有所操作失误导致的受伤,该负责人认为其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外出打工者不容易,辛辛苦苦工作,只为给母亲盖个小房。原告工作上虽然有疏忽,但咱们施工队也是要对原告的受伤负责任的。。。。”经过法庭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劝说,该负责人同意调解,当场拿出现金一并到了法院签订了调解书,达成调解协议,干警当场制作了法律文书,并当场送达,干警们高效、务实、快捷的工作作风,让当事人交口称赞,并感谢法庭的干警们说理释法。
口碑筑起“最亲民”法庭
哈法法庭在审判工作中主要负责侵权类的案件,此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大多较为尖锐,在工作中面对矛盾尖锐、利益冲突较大的双方当事人时,采取诉讼外调解的方式,尽心尽力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正是如此,一点点口碑、一点点积累,哈达法庭变成了百姓心中的“最亲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