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温馨的港湾,是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地方,可是暴力却破坏着家庭生活中应有的和谐。在传统观念中,丈夫打老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在现代社会,这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涉及到了法律的层面。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却没有能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导致在我国的边陲小镇上演了一部家庭悲剧。
2016年6月2日14时许,在黑龙江省鸡东县明德乡建政村张某的家中,因家庭琐事,张某随手用家里锯柴火的手锯将妻子宋某的头部、颈部、背部、手部等多处砍伤,看到妻子流了很多血后,张某心软,拨打110报警自首,又拨打了120急救。经法医鉴定,宋某开放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伴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属重伤二级。宋某伤愈出院后,在2016年的7月19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十一岁的女儿归宋某抚养。原本一个完整的家庭,因为家庭暴力面临着破碎。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希望宋某能给其一个机会,最后宋某和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宋某为张某出具了被害人谅解书。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张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的忏悔,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均同意离婚,女儿由宋某抚养。
随着社会的变革,妻子开始慢慢地走出家庭,走向社会,这不仅增加了家庭的收入,更是提升了她们的见识,让她们在遇到事情的时候懂得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妻子对于家庭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当她们遇到家庭暴力时她们为了家庭,为了孩子,愿意给家暴的丈夫一个机会,也相信丈夫会改好,相信这是最后一次家暴,可是被家暴的妻子一次次的妥协却没有换来丈夫的悔改,而是一次比一次更加严重的家暴。这次的案件中张某将宋某砍伤,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局刑事拘留,但是最受到伤害的却是他们未成年的孩子,这不禁让我们为其心酸,家庭暴力害人害己,我们可以不爱但是请不要伤害。这种家庭悲剧的时刻警醒着我们一定要加强对法律的认知,让这种惨剧不再出现,让家庭真正成为我们爱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