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历新年后工作第一天,借着新年气氛,当事人心情愉悦的来到鸡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要求撤回案件,不再起诉。经过询问,原来,过年期间,双方借着过年的气氛,都能友好协商,互相理解,顺利解决问题,私下达成和解,相约来到法院,要求撤诉,不再请求法院审理案件,这样的案件,还不止一件,农历新年后工作的第一天,平阳法庭就迎来了当事人撤诉的小高潮。
其中就有原告郑某来撤诉,郑某于2015年3月到被告鸡东县银太煤矿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于2015年11月12日在井下工作时受伤,伤后被诊断为右手中指末节粉碎性骨折,鸡东县银太煤矿支付了医疗费,给付郑某生活费5000元后,就其他赔偿金额双方协商未果后郑发诉至鸡东县人民法院,本院立案后,积极促成双方调解,但双方态度坚定,不予调解,没想到,农历新年后,双方竟自动和解后到法院要求撤诉。
这真是让人高兴的一件事情,无论是双方当事人还是办案人员,都感到非常高兴,如果人人保持这样的心态,凡事多理解一些,多宽容一些,多沟通一些,事情往往就会往好的方向发展,这类件同时也为年后的工作开展开了一个好头,希望今后工作中,大家都能友好协商,多理解,多沟通,达成互赢的局面。
此类案件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不仅案件顺利审结,减少了社会矛盾,双当事人也对案件的结果表示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