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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巡回审判进村屯 纠纷化解在诉前

  发布时间:2014-07-04 14:08:12



副院长郭继品村头了解群众反映难点问题


承办法官深入水户家了解情况


承办法官审判车上现场调解


巡回审判车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鸡东法院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对鸡东县鸡东灌区管理处各分站与水户间的供水合同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使广大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

73下午,鸡东法院分管商事审判副院长带领民二庭法官顶着烈日,利用农忙的间隙时间,开着巡回审判车,深入到下亮子乡长庆村水户家门口,面对面了解群众普遍反映的“最后一公里”难点问题。承办法官通过案情了解,遂决定在村头进行审理此案。通过现场了解和实地取证,向双方讲解了诉前调解协议确认机制的相关知识,表示该协议经确认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承办法官辨法析理、有序引导彻底打消了双方的顾虑,供水单位与水户双方均表示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解决纠纷,并现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诉前调解从根本上解决了供水单位与水户之间的矛盾,同时对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问题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创新。通过诉前调解,不但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缩短了法院与广大群众之间的距离,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年初以来,100余件供水合同纠纷通过巡回审理及时化解。

责任编辑:付杰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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