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漏检仍酒驾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6-11-30 08:19:06
一男子驾驶证漏检还酒后驾车,结果被交警当场查获。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刘某,男,1965年生,天津人,无业。2016年4月,被告人刘某驾车前往亲友家聚会,饮酒后仍开车上路,被交通民警查获。经检验,被告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4.98毫克/100毫升。同时交警还发现,刘某驾驶证已经漏检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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