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法院成功执结了以孙海军为被执行人的28起涉农集团执行借贷纠纷案件。
孙某为经营生产,向曾某等28户农民借款280余万元。由于未按时归还,曾某等28人分别向鸡东县法院起诉,要求归来债务并支付债务利息。鸡东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能按时履行协议。曾某等28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8件案件标的额合计300余万元,数额巨大,并且此类案件为涉及民生案件,关系到28个家庭的切身利益。鸡东县法院非常重视,立即着手开展执行工作。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并非孙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是确实无能力履行。此时,如果强制拍卖厂房和设备,该公司必将倒闭,28位农民的合法权益更无从保障。
为了以最快的速度执结该案,并最大可能维持公司运营,鸡东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实现双赢,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8位申请人以执行标的入股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孙某所有的苯板厂一半和烘干厂一半及一切附属设施拥有股权。28名申请人被执行法官的执着、敬业和奉献精神深深感动,纷纷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表达了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