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在鸡东县哈达镇双保村村民李淑珍家中,鸡东县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与鸡东县司法局东海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正在为李淑珍提供法律援助。
李淑珍患病多年,行动不便。老伴患有脑血栓,女儿也身有残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鸡东法院的法官在办理案件中得知,两位老人就赡养费问题要起诉儿子王某,但由于行动不便,又不会书写诉讼书而无法起诉。鸡东法院及时协调县司法局,县司法局派东海司法所的法律工作者李长利为李淑珍老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此案。
鸡东县人民法院哈达法庭庭长张桂彪告诉记者,两位老人生活确实困难,他们将向法院提出申请,争取免除诉讼费,让老人不用花钱就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