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塑造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再次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最高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
加强法院文明用语的学习是鸡东县人民法院2014年政治素质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组书记、院长刘景峰要求全院干警再次学习《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利用本院的电子大屏幕将文明用语滚动播放,并将文明用语复印分发到每个人手中,要求全体干警要把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熟记于心,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使文明用语入脑入心。在工作中要求对待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做到称谓恰当、语言得体、语气平和、态度公允。避免盛气凌人、语言生硬、态度粗暴,防止因用语不当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通过再次学习,不仅加强了法院文化建设,提升了法官职业操守、职业道德,而且塑造了法院的良好形象,为当事人营造了一个“讲法律、讲道德、廉洁司法、公平文明”的诉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