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鸡东法院主动把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坚持能动司法,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在案件数量增多,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全力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三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839件,结案6758件,结案率为98.8 %。
强化刑事审判,促进社会安定。鸡东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一方面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如对影响恶劣的特大抢劫、盗窃团伙的主犯、累犯韩某、闫某等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另一方面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罚。同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工作,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确保刑事审判公正高效,启动了量刑规范化工作,与检察院联合签署了《量刑建议工作规程》,对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强化民商事审判,促进社会和谐。鸡东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服务“项目建设年”活动,召开了服务招商引资座谈会,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司法活动。帮助企业指导修正合同,提供合理化建议,发出司法建议,为鸡东县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如妥善审理了鸡东县第二粮库有限责任公司、鸡东县精制米厂破产清算案件,并努力做好粮食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现正按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如办案人员数次奔赴长春赛纳纳米有限公司,为破产企业兴农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清理债权,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清回债权1100万元。建立了金融信贷纠纷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依法审理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金融信贷纠纷案件,为金融企业的安全运营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强化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鸡东法院本着尊重事实、保障民生的原则,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一方面强化审判功能,以审判促和谐。在该院的积极协调下,县政府申请执行曲某、王某两起强制搬迁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平息了社会矛盾,保证了城镇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审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东源大冷面等行政处罚案件时,以“公开听证”的形式来诠释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当庭促成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另一方面延伸服务功能,以监督保和谐。深入到政府机关建言献策,及时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高、实际效果好的司法建议和工作措施,预防了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求效率失公平”行为的发生。
强化执行工作,促进良性循环。鸡东法院始终坚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强力突破,整体推进”的执行工作思路,执结了一大批积案、难案,深受当事人的好评,执行局连续四年成为全市执行工作的排头兵。“清积”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果,通过建立执行救助、执行联动等长效机制,清理执行积案457件,累计执行标的达2651.27万元,受到市中级法院、特别是省法院督导组的肯定,市政协副主席率委员专门视察我院“清积”工作,给予高度评价。顺利执结了16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执结标的13万余元,切实保护了农民工利益。仅用两天时间顺利执结了25起劳动纠纷案件,执结标的额15万余元。李某申请执行鸡东县三八煤矿越峰井工伤赔偿案,由于无财产可供执行,4年未结。执行人员一直关注被执行人动态,及时捕捉到被执行人矿井关闭补偿款即将到位,迅速采取措施,促成双方以19万元达成执行和解,缓解了因案件无法执行造成的矛盾,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