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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以“四个百日活动”促进作风转变审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4-02-28 08:35:38


    鸡东法院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开展为期三个半月的“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活动,以 “百日整章建制活动”、“百日集中执行活动”、“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和“百日积案化解活动”“四个活动”为载体,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干警作风进一步转变,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让鸡东法院司法更透明、裁判更公正、形象更阳光。

    “百日整章建制活动”。按照“以制度建院,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求,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着力点,以提升管理效能为目标,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注重做好制度规定的“废、改、立”工作,对尚未规范的情况,要及时出台新的制度,从而有效推进鸡东法院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转变。

    百日集中执行活动。 对久拖不决的案件逐一分类制定执行预案,集中警力强势开展“百日集中执行活动”。目标要求:基本执结超执限案件,杜绝执行天数超12个月以上的未结案件;确保案件的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到位率等主要质效基本稳定,不影响执行实效,力争实现在6月中旬前化解所有未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目标。

    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审判部门要加快办案节奏,每半月向审管办和分管领导书面报告收案、结案、未结案、调撤案件等情况,审管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在内网公布;各分管领导要全面掌握各部门办案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各行政部门要积极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好服务和保障。目标要求:迅速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未结案件,实现“清案、提质、增效”,力争实现“零发改”或“零责任”的目标。

    “百日积案化解活动”。深入开展“百日积案化解活动”,切实妥善解决好积案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要狠抓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差错和瑕疵案件,在源头上减少积案错案的发生。二是要解决实际问题。采取分级负责、逐案突破的办法,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对一些差错和瑕疵案件,凡是能够依法纠正的,通过法律程序及时解决;对无法进入程序或者再审没有意义的,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接受;对因为诉讼导致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协调各方支持,尽力给予合理合法的解决;对缠访闹访、确认无理的,则按照上级法院实施办法申报终结。

责任编辑:张冬梅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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