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合格人民陪审员
鸡东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立霞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民群众参与审判,提高审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加强审判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这项制度的建立,为提升法院审理案件的公信力,提高审判质量,以及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于2014年6月经鸡东县人大常委会任务,担任鸡东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这光荣的职业。在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前,我没有任何审判工作经验,我意识到,要在审判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加强法学理论知识;关注司法实践中案例的分析;注重加强与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主动向法官们学习,了解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和定性,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质量,是通过民众参与司法的过程达成的,以加深民众对司法的认同感,在陪审过程中,通过与法官零距离、面对面的接触,不仅可以亲身经历一场法治的洗礼,学会用法律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思考问题,而且会将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向身边的人传播,从而增加公众对司法的理解与支持。
人民陪审员不是一种荣誉,更不是一种权力或者社会上一些人所谓的资源,而是一种责任,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一项神圣工作,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不穿制服的法官”,也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审判机密,依法办案是法官裁判案件不折不扣执行的原则,同时也要求人民陪审员应当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正、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和善于化解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法官的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陪审员到法院陪审员必定会占用一些工作时间,而学习和培训等活动又可能占去部分休息时间,所以当好人民陪审员必须取得领导的支持和家庭的理解。有时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对于我们是一个考验、要当好人民陪审员必然会有付出和奉献,关键是统筹兼顾,克服困难,合理安排好工作。
做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自制力,无论是在职业内还是职业外,都能做到严格自律,从不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从未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待、财务物其他利益,也从未向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人泄露或者提供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和其他有关信息,在公众面前树立起人民陪审员和法院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我在陪审工作中要不断的加强自我能力分析,做好陪审应尽的责任,我很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日子,学会很多法律知识,体会法官工作的快乐与辛苦,审记人民的嘱托,不辱使命,做一名合格、人民满意的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