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法院逐步前移调解关口,建立了更切合案件流程管理的诉前调、立案调、审判调的“三关”全程调解机制。
诉前调减轻群众诉累。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指派民一庭和派出法庭对乡镇的调解工作予以指导,还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到乡镇,组织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开展调解纠纷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乡镇和村干部调处民事纠纷的能力。去年以来,有100余起纷争通过“诉前调解”化解。
立案调减少办案周期。制定《鸡东法院关于立案调解的若干规定》,明确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医疗费等弱势群体案件在立案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一方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推行上门调解。立案调解有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立案之日起10天。
审判调减轻裁判压力。把庭审作为此阶段调解工作的重要节点,在查明当事人各个争议焦点后,列具争议焦点逐一调解。即使不能全案调解成功,也能尽量减轻裁判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