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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话陪审(二)

  发布时间:2016-07-28 09:47:44



当好法律的宣传员 

鸡东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李晓翠 

    2014年6月,经鸡东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有幸再次成为鸡东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时光飞逝,至今我从事人民陪审员这一工作已经七年了。七年陪审路上,我共参审了各类案件300多件,见证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逐渐完善,体会到了组织和人民对一名人民陪审员的高度信任和关爱,也感受到一名人民陪审员的责任和价值。 

    在审理案件时,法官和我们陪审员相互研究案情,研读涉案的相关法条,通过面对面的交流、电话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沟通,探讨各自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相互学习最新的涉案法条,搜集法学专家的相关意见。合议时在审判长的鼓励下,我以一个普通人对事情对错的认知角度上谈自己对案件处理的看法。看到审判长的认真倾听,书记员的认真记录时,自己更增加了做好陪审员的信心。 

    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当好人民法院的业务宣传员,是人民陪审员义不容辞的义务。充分利用陪审员贴近群众、了解群众、与当事人在感情沟通上和心理交流有着天然的认同感,易于为当事人接受、所信任的优势。宣传人民法院如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与公正地审判案件。通过宣传使人们对人民法院工作有较为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经常向同事、朋友、周围群众等宣传人民陪审员的意义,法官在对待案件的积极、认真、严肃的态度。还把在案件审理中接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以案释法,以此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在人民群众心里,法律是神圣的,我自被选任人民陪审员后,始终以此为荣,倍加珍惜,为了这份光荣在为他努力工作的的同时,并用心维护他。社会上称人民陪审员是“无袍法官”,但是我在陪审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官“五个不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陪审的几年里,也有同事、同学、妇女的受害者要求给他们说情, 我都耐心给他们解释法院工作的严谨、法官执法的公平、公正,从而消除了对法官案件审理工作的片面理解,维护了法官形象。几年来,自己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做到不求索取、履职到位。 

    七年陪审路,真情洒天平。陪审使我丰富了阅历,增长了知识,更赢得了不少群众的信赖与尊敬。我常被法官们的工作热情、执法严谨所感染,使我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充满了感情。 

    我愿意继续当好一个宣传法律的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王荣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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